关于尸检以明确死亡原因的几个问题
来源 安徽鸠兹律师事务所
发布 2026-11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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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死亡原因鉴定
1、常温下48小时,冷冻下7天是尸检查明死亡原因的最佳时间。
2、关于程序的启动,需要双方协商共同委托或者共同向卫生局申请要求鉴定。尸检的机构合肥地区有安医大病理解剖中心、合肥市公安局等。
3、关于未行尸检死亡原因无法查明的责任承担:安徽省高院关于医疗纠纷的指导意见确定医方有书面告知的义务,患方有决定是否尸检的权利。
4、没有尸检司法程序能否正常进行:如果双方对死亡原因均没有异议,且同意以该死亡原因作为过错及参与度鉴定的依据,则可以不尸检。如果没有尸检的条件,目前北京地区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做“死亡原因分析”。其他地区的司法鉴定机构有可能会以“死亡原因不明,因此无法进行过错、因果关系及参与度鉴定”为理由退卷,从而使司法程序陷入困境。